2016年,学校按照中央和省委“三转”要求,找准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与其他职能部门反复沟通协商,把过去由纪委监察室越俎代庖的职责界定清楚,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纪委监察室由过去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逐渐“回归党章、回归本职”。今年,推动了3项主体责任的移交。原由纪委监察室牵头的党务公开职责、由工会牵头的校务公开职责移交给学校党委办公室,原由纪委监察室牵头的学生申诉委员会职责移交给学生工作处。
学校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和思路,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用足第二、第三种形态。从“关键少数”抓起,加大日常管理监督力度。学校党委常委与全校正处级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日常廉政谈话。其中纪委书记谈话70人。听取每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指出其存在问题,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特点,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让咬耳扯袖成为了日常管理监督的常态。
在深化“三转”中,学校监察工作逐渐由“台前”退到“幕后”,实现监督的再监督。落实纪委书记参加校长办公会、监察室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参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监督,全年共计参加校长办公会27次。参加其他校领导召集的专题协调会17次。督促恢复基建协调会并印发会议纪要。对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职称评审、招标采购类、招生考试类等仍实行过程管控,到场监督。参与了干部换届调整谈话推荐和投票推荐以及投票结果统计的监督,参与了教师职称评审现场监督。共参与各类人才招聘监督25项次,参与招标采购类监督177项次,招生考试类监督46项次,其他类监督30项次。参与各类监督事项协商83项次。对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组织的评奖评优等活动,不再到现场参与监督,由原来的过程监督,转变为备案管理,检查监督。充分调动职能部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发挥职能部门自身的监管作用。对监督中发现的廉政风险防控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在给纪委书记汇报的同时,也给分管副校长汇报,积极建言献策,并形成书面监察建议报学校党委和行政,以此来推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的解决。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口头或书面监察建议,加大了风险防控源头治理力度。
以开展机关作风网上评议为抓手,为切实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提供科学的依据。借鉴去年的经验和做法,今年,经过反复研讨,对评议内容进行了调整,突出作风问题导向,针对性更强,评议更趋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网上参与评议人数不够多的问题,采取网下发放评议表的方式补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