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任期届满的党委应当开展换届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及时间安排

需换届党委名单见附件1。按照有关规定,需在20223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二、党的委员会委员设置

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7人。党委书记、副书记的职数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设置。

三、换届主要步骤

1.做好筹备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本单位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时间、候选人推选等工作。

2.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组织所属党员酝酿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一般按照不少于实际委员名额120%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党委研究后,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一周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的实施

党委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的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可以先采取差额选举方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直接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能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召开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4.选举结果的报批

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选出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换届改选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党委要高度重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换届改选工作。

2. 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换届改选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党委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注重引导和指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堵塞漏洞,化解矛盾,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3. 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有序。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科学防控、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保障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党委组织部

2022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