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规定、《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要求以及《济南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济南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 述

2016-2017学年,学校在上一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部门服务职能和工作作风,着力推进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拓展信息沟通形式,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推动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及制度建设情况

自2014年7月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来,我校扎实推进清单落实。根据教育部清单10大类50条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济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以清单项目为纲设计了信息公开网站,方便查询与监督。自2016年8月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6〕3号)要求,我校启动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整合学校原校务信息公开和党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实行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党务公开信息目录整理了8大类38条,校务信息公开目录仍然沿用原来的10大类50条。新的《济南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济大党字〔2016〕34号)于2016年11月14日印发执行。新的管理办法从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途径和程序、工作考核等方面对信息公开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新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新的管理办法同时也规定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和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在“公开目录”中逐条注明了落实各个公开事项的主要负责部门,确保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责任清晰。通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各二级单位、部门之间信息的有效沟通与互动,形成了信息公开共享的工作网络。此外,成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有力督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为切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对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机会,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交流、走访沟通等方式跟校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落实工作人员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部分成员,明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1名副主任分管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办公室成立信息科并配齐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下一步计划在学校各二级部门中设立专门的信息员加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及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面向校内各单位印发文件212份,召开党委常委会20次,校长办公会24次。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发布学校新闻要情,使学校师生员工及时了解校务活动情况。通过学校主页发布重要信息1500余篇,在光明日报、山东教育报、人民网、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000余篇,山东省教育厅采用新闻信息60余篇;编辑出版《济南大学报》38期。编辑制作广播节目480期,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349条,官方微信推送319期共计431条信息。

在招生、财务等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学校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公开情况及做法如下:

在招生录取方面,进一步推行“阳光招生”,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在招生工作开展前制定招生章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本科招生网、研究生招生网、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招生简章等宣传资料上进行公布。

不断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及时公布教育部清单要求主动公开的以下8项信息: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环节中学校自主组织的专业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拟录取名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收到山东省教育厅批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后,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对《2017年济南大学部门预算报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以及2017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2016年济南大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以及2016年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进行了公开公示。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上发布各类财经政策和服务指南,开通济南大学财务专用QQ群,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济南大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学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同时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邮箱接受信息公开申请。2016-2017学年,没有出现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未收到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面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2016-2017学年,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同时关乎学校民主管理与社会形象。有序推进该项工作,一方面得益于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工作机构的完善;同时有赖于良好的工作机制,校内各部门的有效交流与互动;还需要基于扎实的硬件条件,包括网站建设、新媒体公开渠道的开拓等。

(二)存在的问题

学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二级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对该项工作投入不足,报送信息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网站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学校主页和其他二级部门网站的信息要形成有效的共享机制。

(三)改进措施

下一阶段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强化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及信息员岗位责任意识,督促其及时做好信息审查及报送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借助于学校计划部署的网站群管理系统,开发专门的信息公开系统,打通各网站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赴其他高校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开展全校性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员业务水平。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ujn.edu.cn/)查阅或下载,纸质件可到济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本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邮编:250022;联系电话:0531-89736251;传真:0531-87964112;电子邮箱:xxgk@ujn.edu.cn)。

济南大学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