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校党委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履行,实施坚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学校党委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筹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学校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主体责任摆在重要位置,按照《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由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分管领导审阅,纪委监察室把关备案。年底,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会同组织部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加大对学校党委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监督。落实纪委书记参加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监察室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加大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力度。

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全年招标采购等监督事项共计389项次,参与协商协调事项68项次,保障了学校2亿多经费的安全使用。重点参与了事业编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特殊类招生专业测试等过程监督。在学校干部选任工作中,纪委对32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对24名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出具了书面材料;对7名处级干部子女婚庆事项备案监督;对10人次因私出国境和12个团组66人次因公出国境的处级干部备案监督。

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年节假期和重点问题,下发通知和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及时进行提醒教育,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的反弹和发生。针对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对借机公款旅游、“吃空响”和公务接待等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办公用房和房屋出租出借等进行了清理整顿。

在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满意度测评。汇总的结果提交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督促整改任务落实。